Vinchent的博客

关于《激进市场》中产权共享的一点思考

《激进市场》第一章里,两位作者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税收制度和所有权视角,确实很有意思。

具体而言,作者提出了一种叫做COST的税制来取代现在的所得税遗产税等等,这个税的操作方法是:财产拥有者为自己的财产估值并公开估值,任何他人可以按照这个价格购买这份财产,同时,财产所有者必须以他所声称的估值为标准缴纳一定比例的税额。这个税额的比例和财产本身的周转率相关,意思就是说这件财产的换手率越高,税的比例就越高。

举个例子,我们先不去管周转率的测算,就假设一个固定的税率5%吧,我为我的小轿车估值为10万元,并且公开这一个估值。按照这个税率,我每年需要为我的小轿车缴纳5000块的COST税。

并且这样一来,另外一个人看到之后,他如果愿意花10万元买下这辆车,他就可以直接买走。

可是我心里有点慌,我挺喜欢自己的车子的,我不希望它按照市价被买走啊!那我把它估到12万吧!这样潜在的买家会减少,但这同时也意味着,我将为此每年多付出1000块钱的税款。

相反,如果我想要降低COST税缴纳的额度,我大可以降低估值到8万,但是这样我的车被买走的风险就会大幅提高。

这种感觉像极了拍卖,确实,这一套制度设计的思想来源就是拍卖。

当我代入到这个情境中的时候,我会感觉到一丝悲凉——世事无常,没有什么是真的「属于我」的。我的任何东西,都有可能被出价者买走,而我如果为了占有而抬高价格,那我必须为我的占有欲付出更多的代价。

不过再仔细想一想,这难道不是人生的真谛吗?我们有何尝真正拥有什么?

作者所抨击的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占有欲,是这种占有欲激发了垄断效应,使得很多资源不得不被浪费。比如拆迁的时候,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住宅价值连城,报一个完全超出其本身价值的高价——不卖!多少钱都不卖!

但是在作者所设计的制度之下,你不卖可以,那就多交税,既然你认为它价值连城,那就要用实际的付出来证明你对它的感受。直到某一个程度,你会觉得……事实上,我并不愿意为它付出如此高的税金,而这个价格,也确实可以接受……就卖了吧。所以在COST制度下,商品的交易更有可能接近它的真实价值

我们再回看一下现实,在拆迁的案例中,我们看到过强拆的情况,意思就是,补偿款就这么多,你不同意,那我就把你家砸了!最后可能还是同意了,因为如果实在不同意,“代价” 太高。只不过在COST税制中,这个“代价”被规范化和合理化了。

我对于这项制度设计有三个疑虑:

首先,什么是资产?我们既然要为自己的资产报价,那至少应该知道有哪些资产,光在我们身上的东西就至少有一两件衣服,一两条裤子,一串钥匙、一个手机、一个钱包、一副眼镜、一个口罩、一双袜子、一双鞋等等……这些都需要报价吗?我们需要多大的信息系统才能承载这么多样的资产呢?

再者,我存在电脑里的一篇书稿,也算是资产吗?我在脑子里的一个创意,也算是资产吗?我需要为它报价吗?

价格,只有在交换的时候才具有意义,那么不是用来交换的东西,又有什么价格可言?可是,任何东西都有可能被拿出来交换,在交换的那一刻,它才有了价值和价格。 资产成为资产是在交易的瞬间,而如果那时完成报价,我是不是要补齐之前拥有它的所有税款呢?这一点我觉得还需要再考虑

其次,怎么定价? 作者提出了市场均价作为标准,这倒是可以成为一个参考,但是很多东西独一无二,它的价值并不是均匀地分布,尤其是凝聚了个人感情的物品。再拿一份书稿做例,我写的东西和一个作家所写的东西肯定不能同日而语。那么我到底该如何为自己的书稿定价呢?

第三,假设你的敌人想买走一件对你极为重要的物品,它本身不值什么钱,比如一支笔,你给它的定价是20块,结果突然发现被买走了,你很伤心,你说我得再买回来!结果一看,买走的人把它的价格升到了10万!

这当然是恶意抬价,你说行吧,10万我也得买下来,于是你花10万买了下来。那么问题是,在你的敌人拥有这件物品的一天之内,他需要缴纳多少税?如果是5000块的1/365,那就是100多块,但是他却因此拿到了10万元!而你,为了它不再被买走,必须持续支付每年5000元的税!

这样想想实在是有点荒唐。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项制度本来就是要颠覆私有制啊!于是我的终极疑问就是——颠覆私有制,是不是也颠覆了我们人性中一些最朴素的感情呢?人和人之间所送出的信物,价值一定要明明白白地显现吗——这真的让人感到非常心寒!

但是,法庭上这样的事情不是一直在发生吗?

或许作者会回应:这种事情不太会发生啦,如果真的发生了,那么在没有COST制度的世界里,它一样会发生,只是以不同的形式……


最后,我不觉得这项制度真的能够得到大规模的实践,它实在是太过激进,但是它依然能够给我们以启发——

不妨想想,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制度,我们究竟该如何为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估值,我们又愿意为它们付出多少的代价呢? 经由这样的思考,或许我们能够重新理解生命里什么东西更重要,什么东西最重要。

2-5 贯通是克服

哲学无处不再,平日里,只消多问几个为什么,就能达到哲学的领域。哲学是来源于生活的,或许这么说把哲学说浅了,其实哲学也来源于具体科学,比如物理学、心理学。人文类的学科比如文学更是哲学思考的一种具体呈现。

所谓“哲学问题”,不是哲学家的问题,而是人人的问题,或至少,来自人人的问题。(1.29)

哲学来自于常理,更来自于“异常之理”。为什么你好好的我好好的,他却要杀人?为什么不是风动不是幡动而是心动?为什么人不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毋宁说,是这些“反常”的事情让我们重新发现了生活中的“常理”。它刺激我们思考,为什么“常理”「应该」是这样,以及为什么“反常”的事情得以发生。

在这个思考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解释”。在现代科学出现之前,哲学扮演着解释世界的角色。哲学-科学的解释不局限于某一见具体的事,而是在于抽象出不同事物背后的共同原理

穷理的基本努力在于贯通道理,把不相连通的道理连通,找出矛盾的症结,把它松解。(1.33)

朱熹说格物至知,陈嘉映老师说穷理必依于格物。因为道理只有从事上才真切理会得到。一个理论或许简单,但是它最终的难处还是在落到实践中时该如何使用。

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确有支离的危险,但若不面对这危险,必流于些空道理。独自关在屋里想得头头是道,一片得道之感,到了实际生活中,事事不得其道,学儒以为治道在胸,不知钱米,学佛超乎色相之外,遇事慌张焦虑。贯通不是顺顺溜溜发展,而是克服。(1.33)

最后这句话我想再重复一便:“贯通不是顺顺溜溜发展,而是克服”。说到「克服」可以联系到《何为良好生活》中虚伪和克服之辩,在哲学思考之中,也存在这样的分别:

究竟什么是真的贯通,“把话说圆”究竟是仅仅把话说圆还是把道理说圆,这是两种不同的态度。我们总是寻求思想上的一致性,不能容忍矛盾。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情,主要看我们不能容忍什么方面的矛盾。

遇到反面的意见,我们是选择忽视,而强化自己所谓的逻辑自恰?还是努力思考,在矛盾的思想中找到新的出路?抑或是采取一个这也行那也行的和事佬心态来偷懒?

答:贯通不是顺顺溜溜发展,而是克服。

2-4 哲学并不天然高人一等

我们常说“道德”,这个词由两个字组成,一个是“道”,一个是“德”,我们不自觉地将两者联系在一起或许反映了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天人合一”的传统。事实上,不仅仅是在中国,几乎各种早期的文明里,所谓的客观规律,它们的意义都是通过与人和人的生活相关才体现出意义。

反而现今的科学完完全全把对自然世界的研究和自我区分开来是非常“反常”的事。同时,我们把这种颇具历史的"有我之思"称作哲学,而思考人类如何从这种混沌的思维方式过渡到主客分离的思维方式,也成为了哲学的一大课题。

我们一直有一种观念,认为哲学高于科学,哲学统领着具体科学的研究。在不久的过去,我们就目睹过量子力学如何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而因此遭人唾弃,捍卫量子力学观点的科学家被打倒或者被迫就范。这未免是一个过分的例子,但是依然可以看出用一种哲学观念支配科学研究的荒唐。

在本书中,或者说在陈嘉映老师的一系列作品中都在传递一个基本的观点,那就是——哲学未必是高高在上的,而可以是是具体科学的会通

尽管今天很多学科都获得了极强的独立性,然而在一个基本意义上,一个学科的基本概念仍然要超出这一学科才能获得理解,我们仍把对这些基本概念的思考称作哲学思考。(1.24)

这句话的意思是表明,不同学科有不同学科自己的语言系统,但是不同的学科语言在「我们」身上交会,我们之所以能够理解数学、物理、化学,一方面当然是因为这些学科中的很多原理是相同的, 更基本的原因是这些学科的基本概念都是「可理解」的,它们是来自于我们的思考所创造的产物。

而对于我们如此的思考过程的研究,就是哲学的主要任务。

现在不妨让我们回忆起一开始对哲学的定义——**哲学通过穷理达乎道。**陈嘉映老师如此解释:

上行至道的意象常多误导。在一个基本意义上,原理不是先于事物的源头,原理之为原理,在于事物通过原理互相联系。原理不是作为在上的概括提供同一性,而是作为居间的中介提供了统一性。(1.28)

我们通过种种活动达乎道,艺术、政治、解牛。哲学通过穷理达乎道。通过穷理达乎道并非与其他种种达乎道的方式平行的一种方式,而是达乎道的高标特立的方式。因为道与言说紧密交织。(1.28)

从一个平视的角度理解哲学,理解哲学的功用,尤其是和现代科学所对应下的功用,能更让我们理解哲学的价值和哲学研究的方向。从“穷理”这个角度切入也能帮助我们了解和推想哲学的研究方法,这就是我们明天将要讨论的话题。

2-3 学这个可能真没用

昨天我们说到治大国如烹小鲜,似乎烹小鲜的道理也可以用在治国之上,似乎道理和道理之间有这么一些是相通的。但是我们不大会选择一个伙夫来当总统,倒是可能会选一个大老板来当总统,因为「治理公司」似乎和「治理国家」相通之处更多。

儒家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级是一级的基础,这其中有一个相通的道——那就是。但是孔子也被说一事无成,看似博学,却没有所长。这告诉我们,道归道,涉及具体的活动,还得有「」。

道理这个词经常可以与道这个词通用,但也可以把特定领域里的道理视作处在术和道之间,上行而求其贯通为道,下行而求其落实为术;或不如说,向外延伸求其贯通为道,内敛求其落实为术。(1.16)

不过语言具有一种魔力,我们上下这么一分,好像道要高级一些,术要低级一些,成为“不器”的君子要高级一些,成为有一技傍身的普通人要低级一些。但是「道」本身并不更高级,它不处在每一个具体实践的上位,而是贯通在一个个具体实践之间。

毋宁说,道是术和术之间的相通的地方。这个通道搭建在不同的术之间,若是抽离了术之后,道便成了无用的道。

回到我们昨天的问题。倘若一个厨师给你讲出做饭的哲学:贵精不贵多。你说我学到了!转而跟一个牙医说,你知道吗?拔牙贵精不贵多!牙医肯定白你一眼,要你说?我们都是看具体情况而定,该拔就拔,不该拔就不拔!

你说,不是不是,这是人家的哲学,哲学你不能这么理解。这个贵精不贵多你得理解成能不拔就不拔是不是(饶了我的牙吧医生!)

你信奉某种意义的“极简主义”,但是医生信奉的是专业技术和专业经验,他是“凭经验说”,你这颗牙得拔,不拔可能拔旁边的牙也蛀了。所以:

把经验中的道理梳理出来,道理变得明晰了,但也变得单薄了,明晰的道理可以远行,但离开原本经验的领域远了,道理就变得愈加稀薄。(1.19)

“道理”和“道”还是不一样的,你信奉的“极简主义”是道,你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忍着就不去找牙医,这是你的“道”(虽然别人看起来可能不上道)。

但是“按道理说”,牙疼就应该去找医生,这是我们生活中的“常理”,这个常理来自于一种通常的经验,好像也说不出什么具体的原因,所以很多“按道理说”的事情,只有它没有发生的时候,我们才能想到这一层“道理”——比如“按道理说他该到了”。

“凭经验说”要更加具体一些,比如我经常走他这条路,凭我的经验说他该到了,他若是没到,那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这比按道理说更加笃定一些,因为经验道理更多一层切身的感知。

关于道、理、道理、说理这些词的思辨和翻译,我就不再赘述,感兴趣的自己去阅读原书相关章节。下周一我们讨论哲学说理

2-2 一斤面放六两水,良辰美景奈何天

道理好像是一直存在着的,比如重力,它在牛顿发现它之前就在那,但是没有牛顿就没有这个道理,也就没有“重力”这回事。我们总是在事物里发现道理,而不是发明道理。这也就提醒我们,道理只有表述出来才成之为道理。

我们常常会说到一个词“潜移默化”,好像这其中的「道理」尽在不言中地流淌到了我们的行为举止之中。但是严格意义上说,这不是道理,你得把这个道理说出来才成之为道理。

福尔摩斯看一眼就能看出关窍,心里就有了七八分的底,但是倘若他不能够说出来,我们就失去了一大半阅读的快感,甚至于好像是在看一个神话故事。今天我们看一部电影,也会去考察它的“道理”到底明不明白,也就是情节的设计能不能符合逻辑,人物的性格有没有自相矛盾等等。这都是在考察“道理”。

一斤面六两水,好像说不出什么道理,就是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做饼子就得按照这个比例。常人去学做的时候,也犯不着寻根究底,我们日常的学习和交流中,大部分时候不太在乎求一个道理,更多地是去模仿和试错。但是似乎有个道理更好一些,比如我偏要放五两水行不行,行,但是大概率会失败,倘若师父能够给你一个道理,你会更好地接受这一条规矩。

绝大多数的道理都是因事说理,就好比为什么一斤面六两水。但是还有很多时候,我们是在“离事说理”。

本来我们不需要说理,大家生活在同样的环境之中,过着相似的生活,互相理解,相濡以沫。随着人群逐渐分散和交融,环境在变,周围的人也在变,不需要讲道理的生活形态就崩解了,互相之间需要达成理解,就必须要说理了——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个时候,道理就从具体的事项之中被抽离了出来,作为了不同思想之间沟通的媒介。所谓“哲学之为穷理”,也就贯穿在这道理的会通之中了。

关于“道理”还有个有趣的点:

时常我们是不讲道理的。道理常常蕴含在一句话,或者一个寓言故事中。当我们说到“刻舟求剑”,就不必再往下说,大家都知道这是在表达一种愚蠢的行径,为自己的目标选错了标的。“刻舟求剑”比较明显,因为这个故事的说理性很强,但是一个人若是感叹一句“良辰美景奈何天”!他到底在说什么呢?这个道理就没那么好说,得通过阅读和体会才可理解。

但是我们不能说“良辰美景奈何天”背后的道理是“默会”的,它依然是能够言说的,只不过它需要借助很多中间的步骤。

那么“良辰美景奈何天”到底表达了一个什么道理?思考这个问题更多的是在思考:我们什么时候用这句话?也就是说:有什么相似的道理可以用这句话来代替?这是不是意味着道理和道理之间有一个普遍性的共相存在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何为良好生活》的最后讨论过,而这个问题在《说理》也会再次被详细地讨论。这里我们先搁置不论。

只是,我们常用类比的手法来说明问题,治大国如烹小鲜,好像我们从一事中悟出的道理总是超出这件事情,而多多少少地和其他的事情相通。一个更加“靠谱”的例子就是我们对于自己外表的在乎和孔雀的开屏背后有着相同的道理,或者说,进化论本身就是那个道理。掌握了一个“通”的道理就像找到了一条捷径,能够抄个近道直达目标

现在很多教做人的“知识产品”就绞尽脑汁地想要替我们找到这样的通道,让我们可以借由某种共通的经验而游走于不同的知识领域之中,迅速“掌握”这一门知识。但是这样真的有道理吗?

明天,我们就来掰扯掰扯这其中的道理。